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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全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4-12 10:4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科字〔201925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为充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取得的重大成果和突出成就,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加快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为新时代全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区域科技创新高地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按照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举办2019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豫科〔201944号)总体部署,结合许昌实际,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决定举办2019年全市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时间:201951926

主题:科技强国 科普惠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八次全会精神,集中展示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提高全民科学意识、科技能力和科学素养,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动员号召全市科技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着力营造优良创新环境,全面提升全市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迈入创新型城市行列,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河南省科学普及条例》,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群众性科技活动,突出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凸显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共享科技创新成果,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科技扶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重点活动内容

(一)展示科技创新成果。展示科技创新重大成就、重大成果,特别是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方面的新成果、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凸显科技创新在支撑经济高质量增长方面的效果。展示优秀科普作品、展品及重大事项,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河南省科学普及条例》,助力全民科学素质工程建设。推进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以及科研机构和大学等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

(二)体验美好生活活动。突出科技创新对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和水平提升的显著成效,针对公众关注的科技热点,开展科普讲解、实验演示、示范传授等活动,普及基本科学知识和常用技术方法。面对公众科技多样化需求,举办互动、参与、体验性的科技活动,面向青少年、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部队官兵,举办丰富多彩的科普惠民活动。

(三)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加强农村科普资源和科普能力建设,服务于脱贫攻坚的需要,送科技下乡进村入户,提供精准技术帮扶活动。加大农村科普活动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意识,普及科学知识,传授实用技术方法、树立科技致富、健康生活的理念,助力科技扶贫、精准脱贫,加强深度贫困地区和定点扶贫县科普。

(四)促进科技成果惠民。结合生产生活需求,开展节能低碳、大气、水、土壤和面源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综治和平安建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禁毒教育、防震减灾等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公众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灾害防范意识。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各类媒体在科学传播中的重要作用,普及科学知识和技术方法,倡导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尊重创新创业活动。

(五)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宪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南省科学进步条例、河南省科学普及条例、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关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认识,推动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法律素质提升。

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部门工作重点任务,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依托优势资源,举办各具优势和特色的活动,形成市重大活动引领、部门活动各显特色、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多种媒体广泛传播,科普活动遍及城乡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好2019年全市科技活动周活动。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活动,切实提高科技活动周活动实效。

(二)制定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做好相关重点活动。请于2019422日前填报《2019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9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三)加强宣传报道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重视2019年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加强广播电视科普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发挥两微一端作用,创新科普宣传方式,拓展科普宣传载体,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四)做好工作总结

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地各部门于528日前向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对2019年度科技活动周优秀组织单位和人员,将推荐全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给予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联系人及电话:刘景亚  2965021

电子信箱:xc2965021@126.com

联系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 市政府9号楼9245房间

 

附件:1.2019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docx

            2.2019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docx

 

 

                                  许昌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许昌市委宣传部 许昌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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