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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许昌市第四批转型升级创新专项任务合同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1-11 11: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项目单位:

许昌市第四批转型升级创新专项立项计划已下达并开始实施,按照《许昌市转型升级创新专项(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决定组织开展任务合同书签订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与市科技局相关专业科室在115日下班前完成合同签订工作。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任务合同书模板进行填报,经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一式三份分领域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和农社科。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签订合同,负责项目日常管理,监督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3、合同中“预期成效和考核指标表”是项目结项验收的主要依据,合同中的研究和考核指标必须量化可考评。项目单位须按照填报说明和备注要求进行填报,表中“指标类别”等不得删改。

4、按照项目申报通知要求,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022630日。

二、业务咨询

1、高新领域:市科技局高新科  娄亚朋  2965017

2、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市科技局农社科  曾建修   2965022

 

附件:许昌市转型升级创新专项任务合同书

 

20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