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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3-03 09: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根据许昌市加快科技创新推进“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许政202018号)有关要求,参照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技术先进、成长较快的科技型企业进入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培育库,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精准服务,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拟于2021年、2022年或2023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条款,自评得分为50分及以上的企业可申请入库。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评

(二)企业填写《许昌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许昌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打印《许昌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盖章后彩色扫描形成PDF版。将《许昌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PDF版及其电子文档、《许昌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三)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统一推荐。

四、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发送如下材料至许昌市科技局高新科工作邮箱(xckjj@126.com)(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1、《许昌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推荐汇总表》(附件3)彩色扫描PDF版。

2、各企业填报的《许昌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彩色扫描PDF版。

3、《许昌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各企业填报的《许昌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电子文档。

(二)各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时间:高企后备企业分两批推荐,第一批推荐时间:2021年3月25-26日;第二批推荐时间:2021年6月15-16日(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

五、有关说明

请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辖区企业申报服务工作,市科技局将对申报企业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辅导及培训活动,指导入库企业尽快补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短板,支持入库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六、联系方式

(一)各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联系电话(见附件4)

(二)许昌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申报工作联系电话:高新 0374-2965017

工作邮箱:xckjj@126.com

附件1:许昌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填写).doc

附件2:许昌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企业填写).xls

附件3:许昌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推荐汇总表(县市区科技部门填写).xls

附件4:各县(市、区)高企培育工作联系电话.xls

 

许昌市科技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