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重大科技专项(转型升级创新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对许昌市2018年度延期及2019年度重大科技专项(转型升级创新专项)结项验收通过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5日-1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实名反映。公示期无异议且单位信用记录良好的按程序下达验收结项支持经费。
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 0374-2913690
业务咨询: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科 0374-296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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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许昌市2018年度延期及2019年度转型升级创新专项验收通过情况汇总表(公示).xlsx
许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