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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2-08 16:3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科技主管部门,市林科所、市农科所、市科创中心、市高创中心、红外所、开普电气研究院: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二、组织实施与分工

(一)市科技局按照省科技厅要求统一发放科技统计工作文件,组织市级培训。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的统计布置、培训、数据审核、业务咨询和相关材料统一报送等工作。

(三)填报单位在填报中有疑问请咨询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原则上只接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直单位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咨询。

(四)今年的统计调查采用在线填报方式,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三、国家综合科技统计调查方案

(一)“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操作指南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通过“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软件在线填报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用户登陆平台进行填报,登陆用户名为“组织机构代码”,密码省科技厅已经统一重置为“kj+123”,登录后请自行修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科研机构与技术服务业(基层单位)操作手册2020》,下载地址:http://kjtj.sts.org.cn/file/20190110171345_557620836.pdf

2.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登陆平台进行填报,用户名为“6位行政区划码 +DC”。具体填报时间按照省科技厅要求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提交的数据必须通过系统的平衡检查;

2、上报调查数据时,要求填报人必须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报表封面文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

四、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直单位按各类调查统计的具体要求,及时报送统计材料,并对相关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通过网上填报的,填报单位要关注报表的审核验收状态,当报表被退回修改时,及时登录平台,按照管理机构反馈的修改意见和要求,核实数据情况,给出相关解释说明或按照建议数值修改数据,完成后审核无误,再次上报。

五、材料报送

20212281700之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待系统开启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凯

电话:0374-2965015

电子邮箱:xckjjjhk@126.com

 

附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单位清单

 

 

202128


 


附件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单位清单

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

辖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1

418025360

许昌市林业技术推广站(许昌林业科学研究所)

市直

陈晓燕

13782204383

8305605

事业法人

2

418025686

许昌市红外技术研究所

市直

滕三军

13837467804

企业法人

3

418026259

许昌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许昌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

市直

左旭龙

17737855185

事业法人

4

744080701

许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市直

 

李乐

 

18839930606

事业法人

5

174274976

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原许昌继电器研究所)

市直

 

13569949157

3212479

企业法人

6

418026689

许昌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市直

 

13733653086

2962232

企业法人

7

418102151

鄢陵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鄢陵县

汪世忠

13839041556

事业法人

8

418125011

禹州市钧瓷研究所

禹州市

郭彩凡

13837447595

事业法人

9

851008924

禹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禹州市

李淑玲

13569903036

2077836

事业法人

10

418058007

长葛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长葛市

魏峰

13460576401

事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