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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科技局推荐评选 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6-29 16:4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80号),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市科学技术局联合组成许昌市评选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我市申报的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经过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现确定推荐许昌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金融与服务业科科长卢月萍同志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初审对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乐于奉献。至今,连续从事科技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未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爱岗敬业,在科技管理事业和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坚持“四个面向”,落实“四抓”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各项文件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于付出、敢于创新,在工作中履职尽责,不计较个人得失,发挥骨干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

2.锐意改革,在落实科技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中有突出贡献。积极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部署,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科技创新政策、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等方面勇于改革创新,发挥突出作用,相关工作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应。

3.勤于钻研,具备较高科技管理专业化水平。在科技管理工作实践中,善于把握科技规律,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中央精神与上级要求,在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科研管理、监督评估、监测调查以及推动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等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4.勇于担当,敢于应对急难险重事件和科技管理难点问题。在应对科技体制改革的瓶颈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和科技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急难险重任务时,能够勇挑重担,科学应对,表现突出,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

5.求真务实,在科技服务企业、科技服务基层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带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联系群众,为科研人员和各类创新主体办实事、解难题,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产学研结合,强化产业链供应链科技支撑,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基层集聚,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服务意识强,在本系统和服务对象中公认度高。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个人基本情况

卢月萍,女,汉族,1974年3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现任许昌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金融与服务业科科长。2003年考录到许昌市科学技术局以来,先后在高新科、成果科、监察室、办公室、条财科、金服科等科室工作过,有丰富的科技管理工作经验,2010年至今,兼管单位人事、财务、妇儿工作,该同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讲政治、顾大局,原则性强,对自己要求严格,群众公认度高。无论在哪个科室工作,都能够认真钻研科技业务,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近几年来,在科技金融、孵化载体建设、创新创业大赛、科技经费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单位的充分肯定和认可。连续多年年度考核结果优秀,2017年5月被许昌市人社局记“三等功”一次,2021年2月被许昌市妇联评为许昌市三八红旗手。

三、先进事迹材料

(一)政治立场坚定。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自身政治意识,严格按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勤学善思,工作精益求精。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实行后,能认真学习新政策,严格执行新制度,在2022年开展的新政府会计制度检查中,得到了财政局的认可;在人事工作中,认真学习人事档案管理、干部任免等有关政策,通过干部档案审核、再审核等工作,对市科技局系统干部信息进行了认定,在干部任免工作中积极为领导建言。机关财务、人事工作政策性强,有时又很紧急,任务经常是来了一批紧接着又来一批,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每年从10月至次年3月份,财务预决算、年结、会计档案整理,人事考核、各项统计等工作扎堆,星期六、星期日几乎没休息过。

(三)创新意识强,积极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在科技金融方面,积极学习研究上级、有关部门政策,先后10次组织由省科技厅、省专营机构、银行分行及各县支行、市县科技部门等联合组织召开的科技金融推广会,向企业培训宣讲省“科技贷”政策、银行“科技贷”产品,同时与省专营机构一起进调企业,对企业进行精准服务。截止2021年底,我市通过省“科技贷”“科技保”获得贷款的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中小企业36家,“科技贷”和“科技保”余额达1.81亿元,累计放贷5.18亿元,全省排名第三;2018年我市被认定为省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

(四)业绩突出,孵化载体建设成效显著。2017至2018年争取省级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2项125万元;争取2018年度市县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2项300万元,这是多年来我市首次获得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认真开展大型仪器共享奖补工作,出台共享奖补办法,止2018年底,许昌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仪器达到336台,2017年、2018年共有15家单位获得共享奖补资金102.47万元;2019年接管孵化载体工作后,认真学习有关政策,修订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3年来,共新增国家级孵化载体1家,省级孵化载体4家,新认定市级孵化载体18家,我市孵化载体建设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省创新创业大赛,3年来共有15家企业获得省创新创业大赛奖励(二等奖3家、三等奖3家、优秀奖9家),3家企业参加国赛并获得优秀奖。  

(五)讲原则,守纪律,廉洁自律。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在财务管理方面,原则性强,多次与市财政局沟通,制定了我市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为我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特别是在企事业单位拨付资金过程中,及时、准确、高效,从无拖延及吃拿卡要行为,受到了企业的好评,提升了科技部门的公信力。

(六)勇于担当,积极参与疫情防控。2022年5月许昌市区爆发疫情后,作为志愿者第一时间到居住的平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每天坚持值守电话,统计变码和新增红码人员,安排外出就医居民填写承诺书,对心理急躁打电话的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安抚和政策讲解,每天从早上6点忙到晚上7点,不怕苦不怕累冲锋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受到了平安社区领导和居民的肯定。

公示期从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联系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374-2913690)。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