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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1-03 16: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021年12月23日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有力指导下,市科技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行科技创新管理职能,高标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提升站位抓落实。年初以来,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纳入科技系统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坚持依法依规抓规范,从党组会严起,做到议事先学法,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下半年,局党组开展“科长讲科技”活动,安排科室负责人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和科技创新工作,解读《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宣讲政策法规,确保科技创新工作聚焦主业主责,依法推进。

二是健全组织抓落实。根据局党组班子分工调整和科室人员变更,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统筹协调,政法科专职负责,科室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兵把口,在多个业务科室只有1名同志的情况下,政法科始终按编配齐,确保组织健全,专人专职负责。分管负责同志,全程参加市统一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及时传达学习集训精神,指导局系统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三是突出重点抓落实。局党组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示要求,认真学习研究相关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局系统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台账,细化分解到各责任科室。局党组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十项重点工作,局长办公会每周听取分管科室工作汇报,局党组会每月听取分管领导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span>?/span>?/span>二、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重点工作实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工作。主动与省科技厅沟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申报材料和办事流程。我局承担的2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对事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结时限等要素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本部门网站公布相关链接并及时更新。扎实落实“三减”要求,不断优化办事流程,不见面审批事项25项,达到96.30%,“即办件”事项23项,达到88.46%,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016个工作日压缩到38个工作日,时限压缩比率96.26%,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切实为群众营造了良好的办事环境。严格执行“互联网+监管”制度。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市级监管事项实施清单,指导县区科技部门认领本级监管事项目录和编制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国家、省、市、县(区)四级联动,并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根据政府办《关于加快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通知》要求,及时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书面授权行政服务中心人员负责事项的现场审批办理、内部流转衔接、外部牵头协同等工作,确保事项集中、职能集中、网上集中、授权到位,实现“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局牵头负责的创新创业活跃度,位居全省第3位。

(二)加强政府立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高标准完成《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工作。

为积极推进《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我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科技创新坚持“四个面向”的指示要求,严格按照市委、人市大、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专门力量积极配合市人大法工委、法制委、教科文卫委,全过程参与《条例》立法工作。条例颁布后,印制单行本10000册,并组织科技系统把《条例》学习贯彻作为重要议题,原原本本学,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依据《条例》推动科技创新的意识。积极推动《条例》进入发展规划,把《条例》贯彻实施纳入《创新强市工作方案》、纳入《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强化《条例》在推进科技创新的引领地位,进一步明晰科技创新发展目标、任务,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制定分阶段推进措施,确保贯彻执行《条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市里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由政法科牵头,对近年来科技创新政策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了2件新增的市级规范性文件,均合法合规。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 ?font face="华文仿宋" >修订完善市科技局工作规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的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修订市科技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聘任河南金泰律师事务所魏晓晖为我局律师。涉及合同文本审查、法规文件起草等重大事项,均事先与聘任律师进行沟通对接,由其协助审核把关。深入推进项目评审制度改革,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合理,严格按照《许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许昌市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流程》要求,规范项目申报立项和科技资金管理。今年以来,对《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许昌市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修编、《创新强市工作方案》制定等涉及全局性的重点工作,均坚持依法公开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局党组修订完善市科技局内控制度,规范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专门制定下发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机制。局党组带头执行相关法规制度,凡是涉及人事调整、大项经费开支、重点工作等均召开党组会研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扎实做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对全市9家科研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进行统计调查,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完善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涉及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结项验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申报,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邀请专家进行评审,纪检组、监督诚信科全程参与监督,党组集体研究,依法进行公示。近期还根据省市关于赋予县域部分行政权力的指示要求,第一时间对照任务清单,将涉及4个县(市)权力事项一次性下发到位,对口抓好指导对接,确保行政权力放下去,接得住,能落实。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许昌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对涉及科技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创新主体培育、研发平台申报等需要依法公开的事项,均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今年共发布通知公告51条,科技要闻259条,政策解读2条,法规发布6条,人事财政6条。

(六)统筹推进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研究制定《许昌市科技局“八五”普法规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在《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进程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四个面向”的指示要求,以国家科技创新法律规章为基本依据,确保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与上位法相衔接,与我市科技创新实际相结合。注重将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与法治政府建设一体推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持续推进科技创新政策法规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时机,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在现场宣传普及的基础上,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杂志及宣传册等媒介、载体,通过现场咨询、培训、解读、政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营造学法用法和遵纪守法的浓厚氛围。通过科普进校园活动,分别走进魏都区文化街小学、襄城县实验学校,组织科普使者对500余名师生宣讲科技创新政策法规、普及科学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span>

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我们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实践中,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必须长期坚持、久久为功,在法治学习宣传方面,还存在系统性不够,形式较为单一等问题,在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必须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规范政务行为,实践中还存在科技项目管理、人才引进评审评价、平台建设、科研成果转化、科技奖励方面的办法、措施已不适应当前新形势,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出台适应新形势的相应的管理办法或措施。三是《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配套政策需要完善。《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市人大的指示要求,我们将依据《条例》,对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努力构建与《条例》相适应的政策体系。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我们将以此次检查考核为契机,认真按照考核组各位领导的指示要求,紧盯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弱项,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组带头,始终作为第一议题深入学习领会,进入思想、进入决策、进入实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层层落实。二是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与法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采用集体领学、分散自学和专题调研等方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与科技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科技管理人员法治建设意识和自觉性,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科技管理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三是积极提升法规制度建设质量。依据《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对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健全科技创新促进工作机制。认真总结梳理近年来科技创新工作实践,紧紧围绕我市科技创新的目标任务,在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搭建、创新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完善相关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修改完善科技创新相关政策文件。我们将在市人大的指导下,聚焦创新强市建设要求,采取增删并减的方法,对科技部门牵头制定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确保政策文件与《条例》精神相一致,与科技创新实际需求相衔接,确保能够真正落实落地。主动报告科技创新工作接受监督。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把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科技创新工作,作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行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