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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4-04 16:5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遴选工作,提高我市申报推荐项目的命中率,用好项目资源及核定指标,根据2018年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与管理业务会议精神,就我市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推荐项目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熟悉申报条件

请登陆《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网》,网址:http://cg.hnkjt.gov.cn,从“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或网上阅读2-11项内容后,如果符合相应的等级条件,请填写“2018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推荐项目征集表”。

二、申报推荐项目要求

1.项目推广应用(或基础研究类论文专著公开发表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前已开始应用或已公开发表),并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2.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6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3.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16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4.推荐项目须符合《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等级条件》,作为支撑该项目符合推荐等级条件的主要科技创新(技术发明)支撑材料,须至少有1件(论文、专利等)取得满2年以上(即20l6年1月1日前已取得)。

5.项目如曾列入省部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且验收通过后推荐,并提供计划下达单位的验收结论(意见)或结题证明材料。

6.2017年度经评审未授奖的项目,2018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为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

7.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推荐,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推荐项目的支撑材料。

8.同一完成人2018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

9.2017年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推荐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1O.国家公务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11.不得推荐涉密项目。

12.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授予实施和完成技术创新工程的企业,一个奖项只奖励一个单位,限国家或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三、有关情况说明

1、登记表填写要真实,受理而未授权的知识产权不算。

2、因指标有限,是否愿意变更申报等级一栏必须填写。

3、能否作为推荐项目,还要根据各专业推荐情况而定,优中选优。

4、项目入选后通知推荐单位,未通知的视为落选。

5、与省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地市开展合作的单位,要加强与其沟通协调,可以作为主要单位(主要完成人)随其申报。

6、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日期4月10日下午17:30。

7、征集表填好后请发至xckjcgk@163.com;联系电话2965020.

  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征集通知.doc

  2018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项目征集表.doc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