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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及评审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11-07 16:3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适应科技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科研能力,更好地发挥驻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好《许昌市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考虑到实验室建设涉及专业技术领域广、学科门类多,为确保质量,经过调研、商议,本年度在医疗卫生、生物与新药、环境与资源三个领域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

一、受理情况

10月10日通知发布后,到11月5日受理截止日期,共受理11个单位14个实验室的申报材料。其中:医疗卫生领域2个(心内、口腔各1个),生物与新药领域10个(现代农业3个,化学医药、中药7个),环境与资源领域2个(固体废弃再生利用、生态环境监测各1个)。按类别分:企业7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7个。

  二、聘请专家及分组情况

    按照实验室建设及学科分类,邀请了许昌学院医学院、许昌学院电气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市药检所、市农业种子管理站、许昌开普检测有限公司、市中医院、市口腔医院的12名专家,分成医疗卫生、农林、生物医药、资源与环境4个专业评审小组。为确保评审工作公正、公平,邀请市纪委监察局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机构白俊宝书记参加,给予监督。

 三、评审程序

 依据《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设置了审阅材

料、听取汇报、质疑答辩、实地考察求证、评审专家个人打分及小组酝酿讨论形成评审意见建议等主要评审环节。    

四、从严把握,确保质量

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和申报书填报内容,设置了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与通知一并公布,让申报单位进行自评,明确申报自评分的底线,以控制数量、防止乱申报,增加形审和评审工作量。评审时对评审专家提出要求,一是进行定性分析:实验室应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二是进行定量计分:根据量化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其中能力建设方面应甄别成果是否与实验室研究内容一致,对于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还要甄别专利是否与实验室相关。非依托单位的成果、非核心期刊论文和企业标准,不计分数。      

     五、提出特殊情况处置办法

     1.基础条件:仪器设备总额满足,但仪器设备不能满足实验基本所需或企业不具备中试条件的应暂缓组建。

     2.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满足要求,农林无实验田、畜禽无改良品种的母本和父本应暂缓组建;

     3.科研能力:科研活动和科研成果合计得分低于35分,应暂缓组(成果内容必须与实验室相关,且是依托单位所有)。

4.建设规划: 建设目标及研究方向不明确,专家综合评估得分低于10分应暂缓组建。

5.落实好政策。设备方面:企业缺少中试设备,通过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开展实验研究的,应提供旁证材料;科研团队方面,实验室中级以上职称(含研究生)少于6人、副高以上职称工作人员少于3人(含博士生),为推动产学研合作,企业外聘专家1人可作为实验室工作人员(其中:外地专家的科研成果不计分,本地专家与实验室相关的科研成果记分,但不超过5分)。

六、评审结果及建议

经专家评审,14个实验室8个获得通过,分别是:市药用资源化学与化学传感重点实验室、市特色考烟品质提升技术重点实验室、市心血管药物临床研究重点实验室、市智能电磁感知重点实验室、市农作物育种重点实验室、市铁皮石斛人工快繁及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市心血管系统药物重点实验室、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重点实验室。成果科尊重专家组意见,同意组建。

    七、其它说明

因通知发布时(10月10日)。市科技局网站关闭,成果科通过微信群和电话通知了县(市、区)科技局和市直各相关单位,告知有关文件,在公共邮箱里下载。因网站关闭,个别单位得到信息较晚,事前进行了说明,同意其材料提交推迟2天。市疾控中心等3个单位因准备不充分,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