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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科技局“守法礼让、文明出行”倡议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11-03 18: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全体市民、驾驶人:

我市正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维护良好交通环境,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规范城区行车秩序,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许昌市科技局现向全体市民和全市驾驶人倡议;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守交通安全法、做文明交通人,共同把我市打造成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全国文明城市。

一、规范停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自觉从我做起,做到车辆按规定停放,还道于民,严禁在停车泊位以外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随意停放,临时停车要进入停车场或停放在停车泊位上,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在人行道上施划的停放区停放时,车头朝外、有序停放,杜绝乱停车现象,当规范停车的示范者,监督者。

二、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随意调头,不随意变道或随意超车,不逆向行驶;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飙车、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三、文明行路,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做到步行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不翻越道路隔离栏,不在机动车道散发小广告;自行车,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服从交警指挥管理,杜绝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四、崇尚礼让,不争道抢行。驾驶机动车要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遇有信号灯让行人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主动避让。

五、注重卫生,拒绝车窗抛物。不向车外吐痰和扔东西,同时提醒和劝告乘坐人员不向车外吐痰和扔东西,保持市容环境整洁。

希望广大市民和驾驶人朋友们积极支持配合公安交管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交通行为,营造一个道路畅通、秩序井然、车辆停放规范的交通环境,共同来维护许昌良好城市形象,为创造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