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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教育活动月 | 党的“六大纪律”之生活纪律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13 15:5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本期将对“六大纪律”之生活纪律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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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生活纪律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的形象。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义务;党员不仅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上,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也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这就要求每一名党员在生活中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
二、生活纪律负面清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生活纪律“红线”,主要划分为五个方面5条负面清单。
一、生活作风奢靡腐化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
二、男女性关系失范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三、不重视家风建设
3.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五、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5.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