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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市级研发平台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8-09 11: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科技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研发平台管理不断提升其工作效能,依据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许昌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就2019年度研发平台考核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对象
   2016年、2017年度批准组建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2017年度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2);2016年度、2017年度已晋升为省级重点实验和2017年度、2018年度已晋升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3),按照要求所列范围,只申报市财政奖励补助经费支出情况(见附件4)。

二、考核评估方法
  考评工作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根据依托单位报送的评估、考核材料,按照各研发平台的功能定位,采取分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考评结果,适度确定现场考察对象,为研发平台的分类调整、建设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三、考核评估周期

本次考评周期为3年,即:采集的数据统一为2016年7月1日-2019年7月1日的数据,具体见附表说明。
  四、材料报送
  各依托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评申请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评估申请书(申请书格式分别见附件5、6)。
  2、反映平台绩效及建设状况的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4份,A4复印纸(单、双面不限)印刷,并用软纸面合订成册电子文档一份)。

3、已晋升为省级的研发平台,市级财政奖励补助经费开支情况申报表及佐证材料,只报送纸质材料2份。
   、有关要求
  1.各依托单位及研发平台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填写信息内容要准确、真实、有效,并按时上报。平台负责人(主任),要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主管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本次考核、评估结果作为申报和承担市级计划任务及培育省级研发平台的依据。对考核、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将给予黄牌警告,并列入下一年度考评对象
  3.报送考评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830日。不提交考评材料的将列入淘汰对象,并在市科技网站和市政务服务网站上予以公布。

  、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重点实验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和科技奖励科,市政府大院9号楼9340房间。

   联系电话:2965020。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工业领域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和区域创新市政府大院9号楼9245房间。

   联系电话:2965017。

   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

   市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市政府大院9号楼9340房间。

   联系电话:2965022。

  附件:

     附件1: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验收评估名单.doc
        附件2:许昌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评估名单.doc
        附件3:许昌市省级研发平台奖励补助支出申报名单.doc
        附件4:研发平台奖励补助经费支出情况申报表.doc
        附件5:2019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验收评估申请表.doc
        附件6:2019许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评估申请表.doc

 

                                                  许昌市科技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