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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河南省“揭榜挂帅”科技项目任务书签订及后续管理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4-02 17: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河南省“揭榜挂帅”科技项目任务书签订及后续管理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项目任务书签订及后续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书签订

(一)签订范围。2021年省“揭榜挂帅”项目3项(项目清单及编号见附件)。签订方包括省科技厅(甲方)、项目单位(乙方)和项目主管部门(丙方,许昌市科学技术局)

(二)签订流程。项目负责人登陆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完善项目任务书内容。

1、项目绩效目标、总预算、项目实施期原则上应与申报书一致,经费预算表中无需填写省拨经费额度,以核定合作协议金额为准;其它内容请认真对照填报说明进行完善。

2、发榜方与揭榜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包括补充协议等)需作为附件上传。

3、填报完成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审核确认后提交至许昌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审核确认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三)报送要求。任务书省科技厅在线审核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从“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装订(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许昌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市科技局审核盖章后寄送至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

(四)时间安排。418日前,项目单位完成提交;420日前,许昌市科技局完成审核;422日前,省科技厅完成审核;429日前报送纸质材料。

二、项目后续管理事项

(一)项目管理。

按照《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996号)、《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17120号)、《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豫财科〔201991号)执行,由省科技厅各业务处室按产业领域管理,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项目验收。

实施期满或提前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市科技局、省科技厅申请进行验收评价,验收评价结果作为后补助经费的核算依据。

(三)经费拨付。

省级财政补助经费可分两次拨付,经费将根据双方最终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银行拨付凭证,确认项目合作协议金额(不包括购买仪器设备)实际到位情况后按不超过30%的比例核算。

如有拨付合作经费且达到200万元以上,可申请首批经费。后补助经费待双方合作项目完成后,根据综合绩效评价结果核算、拨付;如最终认定支付给合作方总资金额度达不到核定合作协议金额的,不再给予后补助经费。

三、咨询电话

(一)省科技厅

1、系统填报业务咨询电话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037165974111

2、业务处室联系电话

新材料科技处 037186561672

生物技术与医药科技处 037186230277

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 037186561692

(二)许昌市科技局

高新科 03742965017

农社科 03742965022

规划科 03742965015

 

附件:2021年河南省“揭榜挂帅”项目清单(许昌市)

 

 

202242


附件

2021年河南省“揭榜挂帅”项目清单(许昌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合作单位

核定合同金额

(万元)

产业领域

主管科室

211110220200

高品质金刚石合成用智能化压机装备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轻工业大学,焦作天宝桓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4430

新材料

高新科

211110231000

凹印环保水性油墨研发

长葛市大阳纸业有限公司

郑州大学

800

新材料

高新科

211110110300

高含量迷迭香新品种选育与鼠尾草酸高效提取产业化关键技术

禹州市合同泰药业有限公司

中南大学,平顶山学院,许昌学 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河南全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20

生物医药

农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