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2日至4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科技局进行了巡察。6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近期,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河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晰整改任务
市科技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成立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冀伟同志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统筹协调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40项问题,积极与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沟通,充分吸纳他们的意见建议,经局党组研究并报请五部门联审同意,形成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了128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整改责任体系。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人员会,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夯实工作责任,协调解决问题。注重整改实效,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对全局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新建立和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
二、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落实整改
经过集中整改,我们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注重问题导向,结合我局实际,强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0项问题均已落实整改(含已采取有效措施或建章立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并长期坚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有差距方面
问题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指示精神不到位。
(1)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思考不深入,理解不透彻,对“创新强市”顶层设计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的学习,6月以来,组织开展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第一议题”学习18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4次,推动学深学透、学细学实,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积极发挥市委、市政府推动科技创新参谋助手作用,6月份筹备召开了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科技创新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研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创新强市、整合科技大市场资源、推进“智慧岛”建设等工作。三是推动顶层设计,在专题调研论证的基础上,6月30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加快建设创新强市的工作方案》,将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四个面向”、自主创新、核心竞争力和创新意识源头培育等重要任务纳入方案。
(2)政治领悟力不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不深不透,对基础研究在创新链中的至关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特别是基础研究的重要讲话精神,领悟掌握精髓要义,深刻认识基础研究在创新链的源头引领地位和作用,增强科技自立自强的紧迫感和自信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制定了贯彻落实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基础研究机构合作,共建各类研究开发机构和联合实验室,加强企业研发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紧密衔接和实质性合作,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三是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创新龙头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加强创新人才培养,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实施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增强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四是在市委9月21日印发的《许昌市科技创新奖励若干措施》中,加大对科技创新主体、平台、载体和人才的奖励力度,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创新龙头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五是加强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质量,开展了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题培训,聘请3名专家对全市24个项目进行了论证把关,有9项进入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授奖建议项目公示(其中,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数量位居全省第5位。
(3)政治执行力不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思想认识不到位,使命感责任感不强,对科技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科技金融试点等工作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思想作为开展科技工作的行动指南,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在我局举办“党建论坛”“科长讲科技”“创新论坛实战演练”等特色活动,推动局党组和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和工作作风转变。二是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了摸底调研,从支撑、保障产业链创新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通过培育创新主体、搭建创新平台、实施科技项目、引进创新人才等方式,构建产业创新链,促进科技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三是7月以来举办了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许昌分赛区比赛,全市106家企业报名参赛,数量创历史新高,有效对接了各类创新创业资源,有力促进了相关产业发展。四是通过举办科技金融推广会、培训会等方式,服务科技型企业享受科技金融优惠政策。今年前三季度,我市22家科技型企业通过“科技贷”“科技保”获得贷款1.74亿元,金额超过去年全年水平。积极联合市财政局探索设立许昌市科技信贷准备金,拟订了相关管理办法。许昌市智融创业投资基金公司工商和协议变更已完成,市财政1000万元资金已于8月底出资到位,目前已投资1家企业。
问题2:推动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有差距。
(4)发挥科技战略支撑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谋划,推动出台了《许昌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和一流创新生态建设规划》和《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加快建设创新强市的工作方案》,整合全市科技创新资源,推进许昌科技大市场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向智慧信息产业园搬迁,提升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孵化科技型企业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二是以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科技创新6项指标为重点,突出目标导向,加强日常调研,落实了月调度、季通报机制,掌握重点任务指标动态,常态化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加强研发平台建设,7月印发了《许昌市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备案管理办法》,简化程序,细化标准,对新备案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备案县级研发机构开展精准辅导,已备案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212家,各县(市、区)备案企业技术创新中心941家。四是提升研发投入,持续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根据省科技厅9月份调度数据,我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已超过57%,位居全省第5位,完成了省定50%的目标任务,为争取我市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增速实现负转正、全省排名明显前移打下了良好基础。
(5)培育创新主体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建设,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的宣传引导力度,改进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备案方式,结合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专项行动,建立以工业制造业企业为主体,以研发活动为支撑,规范研发费用辅助账,指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储备,按照1:1.5比例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对标达标,精准辅导培育。7月以来,组织开展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统一规范入库条件和入库程序,将后备企业推荐权限下放至县市区,由县市区遴选报市备案后入库重点培育,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达到202家。二是加强对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动态监控,坚持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并重,对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动态监控,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情况,会同税务部门重点对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高新产品收入占比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掉队比例控制在合理区间。三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围绕我市“633”主导产业布局,联合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创新平台、科技计划项目、产学研合作、科技金融、财政税收政策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对产业链上的企业实施精准培育,壮大电力装备、硅碳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支撑产业链迈向中高端。在今年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中,征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131家(其中首次申报83家,重新申报48家),通过评审123家(首次77家,复审46家),通过率93.8%,较往年明显提升,预计超额完成省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60家的年度目标任务。第二批全市共上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40份,其中首次申报企业27家,相关材料已上报省科技厅。四是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目前,全市已入库评估科技型中小企业980家,完成了省定830家、市定900家的目标任务。
(6)建设创新平台和载体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河南农业大学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P3实验室)已于10月正式获得科技部批准建设,市科技局积极对接河南农业大学许昌校区,支持实验室建设。二是万里交科集团申报的“河南省道路低碳建设养护中试基地”已通过省科技厅初审,年底有望获批。许继集团牵头组建的河南省智慧能源装备创新联合体9月获批,成为全省首批12家创新联合体之一。三是已制定了《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许昌市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四是许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搬迁至许昌鲲鹏科创基地已完成选址,利用科创基地科技创新资源密集的优势,以更好地发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功能。五是加强对创新孵化载体培育指导,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工作,推荐上报省级孵化载体2家,征集市级孵化载体申报材料5家。
(7)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市科技局已完成《许昌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并报送市政府办审核,计划由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印发。二是积极推荐申报上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9月,我市4个项目入选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别)资金支持项目。三是积极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对接,已初步建成我市科技成果库,目前入库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1865项,并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在我市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市内外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
(8)推进区域创新高地建设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更新和完善了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材料,并赴科技部区域创新司就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进行了专题汇报,争取科技部领导的持续支持和关注。二是许昌高新区“以升促建”材料已通过科技部牵头的部委联审,并已上报国务院办公厅,许昌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有望纳入下一批批复名单。9月,会同示范区专题向省科技厅进行了汇报,争取省科技厅加大工作指导和对上协调。三是强化多部门协同推进,进一步梳理了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体系,持续提升创建指标,夯实创建工作基础。重点指导许昌高新区对标达标,培育壮大创新主体,集聚高能级创新平台载体,全面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质量。
(9)引进培育创新人才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市科技局加强了对“许昌英才计划”前四批认定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跟踪服务,已立项实施70个项目,涉及支持资金9830万元,实现营收32.47亿元,贡献税收2.29亿元,实现就业4269人,获得科技成果数量481项。二是已在市委人才委领导下,结合我市多年来实施“许昌英才计划”获得的经验,以2.0版政策体系中的《许昌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实施办法》为基础,以实施“以投代奖”为重点,修改制定了《许昌市创新创业人才认定支持办法》,作为“许昌英才计划”3.0版的重要内容,已在9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发布。三是我市优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优秀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已被吸纳列入优秀专家评选,市委人才委牵头开展了许昌市优秀专家评审工作,9月命名了首届许昌市优秀专家和优秀专家提名人选,市科技局及时跟进掌握科技人才入选情况,加强对科技人才的跟踪服务。四是制定了科普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创新意识源头培育,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下半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协等部门,组织开展了7月份的“科技活动周”、9月份的“全国科普日”和“四送一助力”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问题3:党组核心引领作用不突出。
(10)进取精神不强,党组对科技创新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到位,工作安于现状,拼劲不足、韧劲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落实“周交办、月讲评”工作机制和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县级干部党建论坛”“科长讲科技”“创新论坛实战演练”等方式,在全局树立“高效率、快节奏、勇担当、抓落实、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强化进取精神,提升工作效能。二是加强“2022创新年”工作推进,6月以来,先后4次筹备召开“创新年”工作推进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重点指标调度,对各县(市、区)“创新年”行动主要指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在全市营造抓创新、促发展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目标激励导向,将局机关科室承担的“2022创新年”指标进展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内容,与年度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使用挂钩,以目标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
(11)自省意识不强,看问题找客观原因多,反躬自省少。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2022年度政研企联动创新行动实施方案》,先后联合许昌学院、中科院常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齐鲁工业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研究所、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等高校、科研院所举办科技成果发布对接会,远东传动轴等23家企业同专家(团队)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约。计划近期举办中科院华南植物园科技成果发布对接会。二是依托许昌科技大市场,征集和发布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成果,建立了科技成果库,目前已入库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已达1865项。三是8月30日至31日,举办了“2022年中科院专家许昌行”活动,12家中科院院所的39名专家“智汇许昌、创领未来”,发布与许昌产业密切相关技术16项,其中10项技术现场达成合作意向;我市发布了107项技术需求,其中有16项需求被现场揭榜,4个合作项目现场签约。四是在“2022年中科院专家许昌行”活动中,挂牌运行河南省中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许昌分中心,目前中心运转顺利。
(12)战斗力不强,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少,协调联动不够,破解难题力度不大,工作中“三不”(不敢积极为科技创新谋地位、不会依法为科技创新争权益、不善于调动孵化资源、创新平台机构的积极性)思想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以提升战斗力为目标,在全局树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提升班子成员敢担当、善作为的意识和能力,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带头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开展和重点突破,在全局营造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落实局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书记切实负责,其他班子成员积极配合,进一步提高班子战斗力向心力,更好地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加强了领导与领导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的沟通交流、协调联动,加强了全局资源信息的协同共享。三是党组书记、局长和其他班子成员以及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加强与省科技厅的对接汇报,定期邀请省科技厅处室负责人到我市开展科技创新政策专题培训辅导,争取上级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要资源落地许昌。6月以来,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到我市专题调研,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和科技人才与科普处处、新能源与交通科技处处长等领导分别到我市开展培训讲座或调研指导。四是联合市财政局对各县(市、区)省补资金拨款不及时、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督促整改落实。五是落实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奖补政策,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提供精准服务,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完成新版许昌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平台建设,通过政策宣讲、走访企业等方式大力推进大型仪器设施应录尽录,目前新版平台上已有122家单位登记注册,447台(套)仪器开放共享,入网仪器原值达到2.4亿元。
问题4: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不扎实。
(13)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制度规定,局党组8月专题研究部署了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各科室对照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清单台帐进行了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并将结果上报市委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重点围绕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切实扛稳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二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实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力量,保证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力领导。三是局党组制定了《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办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度》,6月以来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8次。四是9月邀请了市社科联副主席到我局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授课,党组成员、副局长围绕《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讲党课,进一步增强局系统干部职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五是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在9月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进行了专门对照检查。六是修订完善了《许昌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加强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维和监管,指定专人负责,争取主流意识形态宣传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14)落实保密要求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将保密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半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保密工作,年底专题听取保密工作汇报。目前,局党组已专题研究保密工作1次,计划安排11月份党组中心组进行保密工作专题学习,12月份党组会专题听取年度保密工作汇报。二是8月份邀请市委机要保密局副局长来我局开展了一场保密工作专题辅导授课。局机关今年以来已开展保密工作相关学习及培训6次,开展了微信泄密专项整治行动,局系统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保密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三是加强保密日常管理和技术防范,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进一步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包括机要文件、密码电报、党务内网的使用管理及涉及党的二十大的相关文件的办理及管理等。定期组织开展保密工作自查整改,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充分利用市级保密部门、网安部门技术资源,切实做好保密工作技术保障,有效提升了我局保密工作水平。
(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得不牢,作风建设有短板
问题1: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15)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公共服务机构纳入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管理,按照《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和《许昌市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评价。二是结合许昌实际,制定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并认真落实,下半年以来已开展了“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四送一助力”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按照“强化战略导向,明确战略重点,清晰战略定位,谋划重大任务”的要求,高标准编制了《许昌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和一流创新生态建设规划》,已于7月12日以市政府文件印发。
(16)工作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5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制定了2022年度科技特派员绩效目标,明确了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组织各县(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对本辖区内所有科技特派员建立了个人档案,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每月上报个人工作开展情况,每年进行考评,考核结果与奖惩和下年选派挂勾。2021年度个人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已考评完毕。三是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新选任2022年度许昌市科技特派员省级10名,市级40名,县级55名,实现了乡镇和涉农办科技特派员全覆盖。
(17)工作不求实效。科技创新“智库”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工作人员理论素养,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理论研究,聚焦我市科技创新重要部署安排,紧盯科技创新前沿信息,提升信息收集能力,提高刊物办刊质量。二是主动联系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利用政策宣讲、科技活动周、“三下乡”、“四送一助力”等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刊物,拓宽刊物发放范围,由之前156家增加至315家。三是刊物定稿后及时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市科创中心网站同步更新,扩大了刊物辐射范围,增强了时效性。
问题2:服务企业不到位。
(18)服务意识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围绕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征集等工作,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联合开展培训,及时掌握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情况,做到底数清、问题明、措施实。二是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了科技创新政策专题培训辅导,今年以来举办19场次,培训人员超过600人次;上门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目前已认定技术合同156份,实现技术合同登记额22.13亿元。三是针对掉队高新技术企业数据统计失误,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强化数据统一性,进度数据协调性,通过创新年推进会等定期发布了科技创新重要业务数据,今年以来共通报7批次。四是强化院企沟通交流服务,持续巩固提升与中科院、上海交通大学、长安大学等合作成效,今年已开展产学研精准对接活动47次。
(19)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联合财政、发改、工信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落实财政惠企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每周对各县(市、区)情况进行督导。重点督促各县(市、区)科技部门与财政部门对接,制定还款计划,对应付未拨付的资金争取早日拨付企业。截至目前,2017-2021年应拨未拨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奖补资金4001万元,已拨付1499.5万元。二是优化财政拨款方式,实施财政科技资金“直通车”制度,上级下达的财政科技经费直接由市财政拨付到企业,从根源上解决截留、拨付不及时等问题。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提请在推进“万人助企”和“创新年”工作中,将财政科技资金落实情况与县(市、区)考核结果挂钩。
(20)服务平台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平台运维管理,制定了《许昌科技大市场网上服务平台维护管理制度》,完成人才引进及技术转移平台升级改造并上线运营,指定专人进行网站运行与维护,实时更新信息,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进行考核、通报。二是加强调研,摸清需求,对重点单位进行仪器调查摸排,深入企业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工作进行指导,推动市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应录尽录纳入。目前新版平台上已有122家单位登记注册,447台(套)仪器开放共享,入网仪器原值达到2.4亿元。三是会同市财政局修订了《许昌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和《许昌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双向奖补实施细则(试行)》,待《河南省仪器共享奖补细则和创新券管理办法》(正处于意见征求阶段)出台后正式印发,进一步激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服务创新主体开展研发活动。
问题3:项目监管有漏洞。
(21)配套资金缺乏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中科院河南中心进行了对接,结合中科院项目的管理过程,制定了《许昌市中科院项目配套经费管理办法》。二是组织有关科室和河南省中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许昌中心近期对获得2021年中科院配套经费支持的万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华育花卉有限公司、联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瑞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科恒达高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宣传配套资金使用政策,检查使用情况。
(22)项目日常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明确职责任务,修订完善了《许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作为9月21日市委印发的《许昌市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方案》文件附件实施。二是完善了科技项目管理台账,分领域对正在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列出年度工作台账,及时开展季报、中期评估、项目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三是6月以来,严格按规定对2020年立项的22项许昌市第四批转型升级创新专项进行了项目验收工作。
(23)项目评价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县(市、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征求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参照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并印发了《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许昌市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运行评价,促进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三是近期开展了2022年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征集申报工作,推荐上报省级孵化载体2家,征集市级孵化载体5家。
(24)评审专家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市科技局针对专家使用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许昌市科技评价专家库管理办法》,对专家抽取程序和抽取范围等进行了规范,建立了专家邀请登记制度,要求明确登记专家参加次数和时间等信息,进一步规范了专家选用。
问题4:财务管理不规范。
(25)大额支出未询价。
整改情况:一是科创中心修订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询价程序,细则更具体更明了。二是组织局机关及科创中心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单位内控制度,熟练掌握相关工作流程,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开展。三是局机关和科创中心财务支出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印刷费支出严格执行询价制度,包括同类多笔支出,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
(26)2019年外国专家局转隶过来后,一直未将其固定资产纳入统一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4月份已对市外国专家局开展并账,开展了外国专家局固定资产盘点,录入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补提折旧,对外国专家局的应收账款7月份已上缴市财政。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了局办公室和财务科室的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健全登记、入账、移交操作流程,定期进行资产清点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责任分明。
(27)财务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成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财务审核工作,确保审核质量。二是开展问题调查,对出现一人同天去长葛和郑州两地出差,报销2次差旅费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实际为两天出差,填报到同一天,对财务人员把关不严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已收回报销的50元上交财政账户。三是严格落实公务外出审批备案制度,规范报销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审批监管。
(三)党建工作不规范,“两个责任”融会贯通不到位
问题1: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
(28)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每月党组会听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研究推进解决问题,实现党建引领局全面工作高质量开展。二是督促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经常性对分管科室、单位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三是发挥市科技局“党建论坛”特色品牌作用,提前制订党课计划表,坚持每月举办一期,由党组书记带头讲,进一步规范县级领导干部讲,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共举办12期,巡察反馈以来已举办了3期。四是利用党总支换届和干部岗位调整等时机,克服没有设置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专责机构的实际困难,8月份进行了党总支换届选举,选举局党组书记担任党总支书记,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委员均为正科级以上干部,进一步加强了党建工作力量。
(29)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每月听取党建重点工作情况汇报,担任局党总支书记,带头部署推进基层党支部“四化”建设和“五星”支部建设,提升支部建设质量,确保创建工作实效。年初机关党支部委员进行了改选,9月份科创中心党支部进行了换届,进一步选优配强党务干部,为实现基层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二是党组书记牵头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党组书记与各县级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分管领导分别与分管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有关制度,完善考评机制,确保机关党建有人抓、有人管。局党组、党总支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度对各党支部落实党建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三公开”制度的情况,尤其对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经查各党支部巡察整改以来整体上落实较好。
(30)经常性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坚持每月听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二是坚持每周局长办公会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集体学习、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三是党组书记亲自部署,深入开展覆盖局系统全员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隐患问题,共排查出个人隐患问题93个,制订防控措施106条;科室及二级单位隐患问题29个,制订措施38条,进一步夯实了教育、监督、管理党员责任。四是结合筹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节假日廉政提醒、信访举报等情况,综合运用风险提示、提醒谈话、谈心交流等方式,在局系统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加强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进一步畅通组织与干部职工交流渠道,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激发了大家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工作热情。
问题2: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31)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8月份,组织开展了机关党总支换届选举,规范召开了党员大会及新一届党总支委员第一次会议,保证了机关党总支换届工作严肃性和发挥作用。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用好局“党建论坛”特色党建品牌,制定了县级领导干部上党课计划,明确了党组成员上党课时限,6月以来已讲课的3名党组成员均严格做到了认真准备党课讲稿、课件,按时进行辅导授课。三是督促运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坚持每月按支部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和通报,对排名靠后、长期不学习的党员干部,在局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了公开通报,在全局营造了“学习强国”学习浓厚氛围。
(3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工作有关制度,坚持机关党总支每季度对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着重检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三公开”等制度的情况。二是领导干部均严格按照过双重组织生活的要求,每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各项活动。三是按照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要求,8月份组织各支部认真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带头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做好相关内容审核把关。四是9月份认真筹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订了实施方案,广纳征求了意见建议,并邀请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到会指导。班子成员均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揭短亮丑、触动灵魂,真正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针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33)主题教育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万人助企”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把服务企业作为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点,定期不定期开展送政策、送技术服务指导,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在做好规定动作基础上,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切实做好自选动作,突出科技特色和亮点,坚持以科技创新工作的实际成效作为检验主题教育开展成效的重要标准,今年培育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等重点工作已提前完成省定目标,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二是着力强化科技项目全过程管理,修订完善了《许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科技项目的跟踪服务、中期评估及结项验收。三是将局微信办公群拓展为学习教育群,制定了党员年度学习计划,制作了学习教育展板,汇编了相关学习资料,并加强学习教育跟踪问效和督导检查,对党员学习笔记进行了专项检查,在全局树立起了旗帜鲜明讲政治、抓学习、促工作的良好氛围。
问题3:组织人事管理不够规范。
(34)公示时间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要求,组织全体人员于8月15日集体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对拟提拔、进一步使用领导干部认真开展任前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保证工作程序严谨、提拔任用干部科学合理。三是按照“严深细实”工作标准,增强工作责任心,强化做精业务、做出标杆的使命感、责任心,提高工作标准、消除工作疏漏。
(35)考察材料内容不完备。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组织人事工作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别是干部考察有关条款,做到学深学透。二是已与组织部门对接,进一步学习了考察报告的撰写要求。三是补充完善了2020年5月、2021年6月共提拔6名科级干部的考察报告。四是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按要求撰写考察报告,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情况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内容写进去。
(36)人员统筹使用不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并印发了《许昌市科学技术局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二是已制定并印发了《许昌市科学技术局干部统筹使用工作制度》。三是加强干部统筹使用,科长晋升四级调研员后,由局党组根据个人优势继续参与原科室工作或调整安排新的工作。近期已安排职级晋升的2名四级调研员,分别负责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和校地合作工作。
问题4:“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37)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坚持每半年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坚持每年签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内设纪检机构力量,明确了专人与派驻纪检组加强工作对接,通过下半年的换届选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责任,为抓好纪检工作提供了人力支撑。三是坚持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谈话,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党组书记经常提醒要求班子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与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商议工作、交流意见时,不定期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统筹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四是6月份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员廉政风险点排查,有针对性制订了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
(38)主动接受监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制定了《许昌市科学技术局接受派驻监督事项清单》,切实提升全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工作对接,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日常工作沟通对接,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安排、临时重要活动、“三重一大”事项及时通报派驻纪检组,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基本上做到了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邀请纪检组列席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和科技局重要业务活动。三是党组与纪检组坚持同向发力,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强市”重大决策部署和科技创新重要指标,结合接受派驻监督事项清单,开展“点题式”监督,做好科技项目评审等重点事项监督,扎实推进了科技创新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39)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派驻纪检组常态化列席市科技局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业务工作会,加强日常监督,确保了纪检组对市科技局重点业务、重要环节做到数字清、底数明。二是派驻纪检组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强市”重大决策部署和科技创新重要指标,围绕科技项目评审、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开展了重点工作“点题式”监督,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落实落地。三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派驻纪检组对市科技局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开展全程监督,强化提前报备、全程跟踪,变事后检查为事前事中监督,推动了科技项目建设质效显著、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40)巡察整改不彻底。七届市委巡察反馈的网站更新缓慢、项目重立项轻管理、科技成果转化不力、技术人才引进不到位等问题在此次巡察中依旧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带头,坚持从思想上进一步端正全局党员干部巡察整改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持续性和实效性。二是深入查找原因,对上轮整改不彻底的“网站更新缓慢”、“项目重立项轻管理”、“科技成果转化不力”、“技术人才引进不到位”等问题,逐项深入开展了查找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制定了整改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坚持落实。三是注重建章立制,通过新修订完善网站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建立完善科技成果库、制定“许昌英才计划”3.0版引进创新创业人才有关政策等,从制度机制上保障了整改任务长效整改,长期坚持。
三、持续推进整改,推动事业发展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我们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巡察工作的要求、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认识、压实责任、加大力度,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长期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改为契机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要管党。局党组坚持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全局各项工作中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等制度机制,规范各项工作开展。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党支部的党的基层组织细胞作用;紧抓“六项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以上率下,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
(二)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常、抓细、抓长;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从严治党不松懈、作风转变不间断;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任务,由办公室根据时间节点及时提醒党组,认真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尤其是对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的问题,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认真研究、全面整改、长期坚持。
(三)构建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严明纪律规矩和科技管理业务制度机制为重点,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坚持举一反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通过制度规范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同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综合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推动事业发展。市科技局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团结和带领局系统党员干部群众真抓实干,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成效,在全面从严治党上见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成效,在落实各项工作上见成效,持续加强能力作风建设,为推动全市科技事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2965829;电子邮箱:xckjjbgs@126.com。
中共许昌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