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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许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评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0-25 10: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许昌电气职业学院智汇众创空间:

为全面了解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行情况,按照《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许昌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许科字〔2024〕50号)、《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和《许昌市众创空间评价指标体系》(许科字〔2022〕63号)相关要求,决定组织对全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2023年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许昌市域范围内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见附件1),如评价对象有特殊情况无法报送或更名的,由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二、评价内容

本次评价内容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孵化器综合运行情况及在孵(毕业)企业情况;众创空间综合运行情况。

三、评价要求

(一)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孵化载体评价工作,做好评价前的准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各填报单位要正确认识到孵化载体评价准备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做到客观、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如果存在数据造假情况,一经查实,将根据《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许昌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填写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运行情况表(附件2)和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表(附件3)。

(三)市级众创空间填写许昌市众创空间综合运行情况表(附件4)。

(四)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从运营状况、创业活动、投融资成效、孵化亮点等方面撰写2023年度工作总结。

四、报送要求

各孵化器、众创空间按要求填报有关表格和总结后,将填报数据、总结的WORD格式文件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归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完成后,将本地区填报数据连同情况说明(如有)盖章扫描件于2024年11月8日前打包发送至xckjj@126.com。

联系人:李小峰  贺奇  张丹丹  

联系电话: 2965017

 

附件:1.许昌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

2.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2023年度)

3.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表

4.许昌市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2023年度)

 

 

 

许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