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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许昌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征集备案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0-28 10:5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强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级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征集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科技需求,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加快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一是重点围绕我市16个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二是重点围绕我市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科技攻关;三是重点围绕生态文明、社会进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科技攻关。通过关键技术的突破、引进技术的创新、高新技术的应用,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人民生活健康、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许昌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单位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应建有市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

(三)各申报单位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内容涉密的项目须进行脱密处理,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推荐。

(四)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即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02612月),应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具体可考核的绩效目标。

(五)各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原则上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每家限报15项,每家企业限申报2项。请各主管部门统筹考虑、择优推荐。

、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和统一报送本辖区内单位申报的科技项目。市直单位直接报送至相关业务科,各业务科负责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核工作。

四、项目管理方式

(一)实行入库备案制

对于按专业领域受理的项目,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分别组织开展形式审核。通过形式审核的项目统一录入项目库,完成备案。

(二)实施全过程自主管理

对已备案的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项目完成单位向市科技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在市科技局指导下项目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结项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报送市科技局存档备案。

(三)项目支持

对于备案类项目,市科技局不予财政资金支持。

、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报送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电子文档和汇总表。以上空白表可通过许昌科技网(http://kjj.xuchang.gov.cn下载中心下载。

2.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所需附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市研发机构组建批复文件。

(二)报送方式

20241120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附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各业务科于112217:00前,将通过形式审核的项目汇总表报送至科技项目统筹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电话

1.工业领域2965015

2.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2965022

 

附件:

1.许昌市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申报书

2.许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