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农科院、市中心医院等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豫科项〔2023〕18号)相关规定,省科技厅对逾期未验收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目前逾期未结题验收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终止处理。请各承担单位管理员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查看项目清理清单。
二、清理流程
(一)信息核实。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清理清单逐一进行核实,确认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结项状态及财政经费支持情况等信息,项目信息有误或遗漏的,请及时向许昌市科技局和省科技厅反馈。
(二)信息填报。项目信息核实无误后,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清理汇总表》(省通知附件1),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备案。有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按照经费“包干制”有关要求,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项目审查和财务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承担单位需同时将《项目经费决算表》(省通知附件2)报省科技厅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2025年3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许昌市科技局审核,3月18日前报省科技厅备案。
(二)报送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开展项目清理工作,严格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报送(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结余经费。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终止项目剩余资金由省财政收回。
(四)强化职责。按照相关要求,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权限已下放至各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管理职责,认真核查,按要求反馈报送。省科技厅对于?逾期未报送的单位,将视情况处理,核减项目承担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指标。
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的执行时间推进研发工作,项目执行期满后,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豫科项〔2023〕18号)相关规定,于6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并通过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材料。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必须提前三个月经许昌市科技局对口业务科向省科技厅对口业务处室提出延期申请。
四、联系方式
许昌市科技局项目统筹科(工业科技科):0374-2965015
许昌市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0374-2965021
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 0371—86561692
附件:
1:许昌市2022-2024年度立项河南省科技科技攻关项目清单.xlsx
2.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