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单位进行申报,其中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鄢陵县科技局独立负责辖区内企业推荐工作,申报完成后将项目清单抄送至市科技局项目科。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初审工作并向市科技局项目科出具推荐函。市直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申报;各业务科负责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核工作。
二、申报时间
10月16日17时前,各项目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10月20日17时前,各业务科完成形式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申报条件和流程等详见省通知。
三、要求
1.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提交,逾期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2.市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在出具推荐函时,需一并提供申报企业的信用报告(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报告日期为9月30日)。
3.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市(县)科技部门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将无法退回修改。
四、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74111
(二)项目指南咨询
1、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交通领域
科技项目统筹科 联系电话:0374-2965015
2、生物医药、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农业农村领域
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 联系电话:0374-2965022
附件: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