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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许昌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征集备案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5-27 16:4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市委“两融五城四跃升”目标任务,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征集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许昌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单位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二)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内容涉密的项目须进行脱密处理。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推荐。

(三)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即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028年7月),应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具体可考核的绩效目标。

(四)各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原则上本科高校、市属科研院所和三级甲等医院限报15项,专科院校和其他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限报10项,企业限报2项。请各主管部门统筹考虑、择优推荐。

二、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和统一报送本辖区内单位申报的科技项目;市直单位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三、项目管理方式

(一)实行入库备案制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分别对申报项目开展形式审核,通过形式审核的项目统一录入项目库,完成备案。

(二)实施全过程自主管理

对已备案的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项目完成单位向市科技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在市科技局指导下项目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结项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报送市科技局存档备案。

(三)项目支持

对于备案类项目,市科技局不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报送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电子文档和汇总表。以上空白表可通过许昌科技网(http://kjj.xuchang.gov.cn)“下载中心”下载。

2.所需相关附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市研发机构组建批复文件。

(二)报送方式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于6月26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项目汇总表(附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74-2965021

邮箱:xc2965021@126.com

附件:1.许昌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模板).docx

2.许昌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