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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关于2025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转请项目鉴定结果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11-02 16:08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填报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许昌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许昌市税务部门转请的471个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进行了鉴定。现将项目鉴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

联系电话:                15333990689

市科技局企业科            0374-2965017

附件:许昌市2025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定结果.xlsx

2026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