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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1-05 10:3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系统申报,其中长葛市作为“三起来”示范县(市),按照通知要求,可系统审核直接提交省科技厅。

二、材料审核

各业务科负责自己领域内申报单位系统提交后的形式审核工作,规划科将审核通过并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预算申报书转送许昌市财政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审核通过后,由规划科统一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

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1、高新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和区域创新科        联系电话:2965017

2、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

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        联系电话:2965022

3、科技成果转化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科技人才合作和成果转化科        联系电话:2965016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个人和法人在线系统填报、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8:00—11月28日17:3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各业务科完成相关领域项目形式审核工作并将项目汇总表汇总至规划科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1:30,逾期不予受理,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等详见附件1。

    附件1: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docx

    附件2:2022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附件3:2022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汇总表.docx

 

 

2021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