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 > 申报指南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06-26 10: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河南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节能减排科技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由县(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环保局和住建局等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科技统一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

二、申报示范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请参照《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及本通知附件1

三、请县(市)科技局联合有关单位,按照《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的要求,本着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和培育工作,广泛开展企业宣传和动员工作,为申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编写申报材料等方面的具体指导,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可靠。

请各县(市)科技局将本地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份于2017710日前报送至许昌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技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送至:xc2965021@126.com

申报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材料内容双面打(复)印,字迹清晰,所有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刘景亚  2965021

  址:许昌建安大道东段1516号 市政府9号楼9245房间

 

附件1:申报示范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附件2: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许昌市科技局

2017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