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许昌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经专家评审,现对2025年度许昌市概念验证中心拟建设、备案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自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提供书面异议材料。(邮箱:xcskjj@163.com)
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2965016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2025年度许昌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名单.docx
附件2:2025年度许昌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名单.docx